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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據魯迅的說法,他也不知阿 Q  的本名是什麼,也不知他的祖籍在那裡,只知道他一直待在未莊為人家做點零工賺點温飽。


阿 Q 不識字,也沒有家人,一個人住在土穀寺中,有一餐沒一餐的。有工作做,有點小錢,要嘛拿去喝酒,要嘛拿去賭錢。


未莊是個小的不能再小的村莊,走一圈要不了半個時辰,是個徹徹底底的鄉下。鄉下人很少進城,但阿 Q就進過城,這是很不容易的,所以他驕傲的很呢!


在阿 Q 的心裡,只有未莊發生的事才是合理的,城裡的人什麼都不懂,那有人叫長凳叫條凳,這不對不對!那有人煎魚用蔥絲,應要用半寸長的蔥葉才對,這不對不對!


在阿Q 的心中,只有他之前見過的,他自己覺得對的才對,他只活在過去,看不到別人及未來!



客官可以想像一下,這阿 Q  長的如何?
乾扁瘦小、長得一付很猥褻、又很一頭癩瘡疤的樣子吧!
咦,這種人走路應是彎著腰,見人就哈腰巴結的人吧!


不不不!


阿 Q 可自傲的很呢!


他覺得,這世上只有他最厲害,只有他做偉大,其它人算什麼?
所以啊,當他被打,心中是不高興,但過了十秒鐘,心中卻想著的是:『他算什麼,你才不配打我呢!我是他老爸!』


若他被罵,起初也不爽,但過了十秒鐘,心中又開始沾沾自喜,心裡想著的是:『這是兒子在罵老爸!』
不然,就是逞口舌之快,先罵別人兩句!



這樣下來,阿 Q 可快活的呢,因為都是別人不對,別人對不起他,不然就是認為,被打是合理的,人生不過如此嘛,所以,更自傲了!


所以,別人當他這叫做【精神戰勝法】!!!


故事很短,阿 Q 發現,大家都怕革命黨,為了想要得到別人的「尊敬」,於是冒充革命黨,後來不明不白的被槍斃了!


莊裡的人都說,真不好看,因為槍斃沒有砍頭好看啊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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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魯迅,本名為周樹人,是中國出版第一本白話文小說的作家,他的文學作品,是民初新文學的奠基。
魯迅利用嘲諷、犀利的文字,描寫出當時混亂的年代。


阿 Q 是魯迅筆下,當時千千萬萬中國官員的代表作:【精神戰勝法】。


現在,很多以天線寶寶的『丁丁』,作為腦殘的代表人物;相信很多五年級以前的人都會記得,阿 Q,也是當時響叮噹的人物。


『你很阿 Q耶!』等同於現在的,『你是丁丁哦』!


其實,就是叫嘲笑利用【精神戰勝法】去生活的人!



那什麼叫【精神戰勝法】呢?


就是,以自我為中心,不管四周的環境、條件,反正自己明著是輸了,但卻在心裡及精神上卻認為自己是贏了的,如同阿 Q一樣,被打了,還自爽,認為是『兒子打老爸』!
反正自己很偉大,又不願面對現實就是了!


魯迅其實藉由阿 Q,描寫了當時大多時中國官員面對國內人民及國外人侵略的心態--不願面對現實,只做縮頭烏龜,又認為自己很強盛的迂腐心裡!


短短的一篇小說,反應了中國人當時的愚蠢!


阿 Q 正傳,是一部黑色政治短篇小說,有點同威爾遜的動物農莊。


但,現在的社會呢?


有沒有也很阿 Q 吧


 


看小說:http://www.millionbook.net/mj/l/luxun/lh/008.htm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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