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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主管在授權這馬子事上,總是過予不極,如何說呢?
有些主管是事必躬親,什麼芝麻大小的事都要管,如辦公室的垃圾桶要用什麼顏色;而有些主管呢,則是為了要表示順從民意,完全授權以示尊重。
咱們呂副總統說過一句很有水準的話:「權力下放的越多,責任很越重大。」
在「專業是唯一的生存之道」一書中,有關授權一章節感觸極深,重點的一句話:
「主管的責任=授權的高低-部屬的能力」。
很多人會將男女關係比喻做放風箏,必須要緊拉著一條線,但也必須依風力、風向(環境)而適時的收、放。其實,授權也是如此。
當部屬能力不到時,可以找些能力範圍內的事情給他做;熟練了、成長了,再給多一些的工作,慢慢地將他的格局拉大,並應適時的給予工作上的指導。AAR(After Action Review)即是進行逐漸授權很好的方式。在部屬能力沒有達到一定的水準,而隨意授權而沒有相對應的監督機制,失敗了,其主管要負全部的責任,因為,那就不叫授權,而是「逃避責任」。
主管不授權,只會累死自己,組織也不會放大;
主管授權不監督,只是逃避責任,組織會變爛。
放風箏,誰都會,如何做到收放自如,只有拉線的那雙手自知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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