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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可以的話,盡量不要找女生。若要找,最好找已婚,而且是有小孩的。」

 

初到中國,我不了解為什麼。

 

不只人事告知,連同一些面試,二十多歳的年輕女生都告訴我,他們不好找職位較重要的工作。

 

終於,我了解了。

 

原來,在中國,產假兩個月,加上育嬰假十個月,都是有給假,對公司來說,必須全額付薪資,但人卻不能來工作。對公司來說,都是不少的成本。因此,若可以不用,就不用。

 

 

兩家台商都有這種想法,我不太了解,中國当地的公司會有這種想法嗎?

 

 

台灣幾年才有育嬰假的制度,公司不用付薪資,是由勞工局付的,但職位必須留下。不少女人根本不敢請,都怕請了假回來,位置都不保了。

 

二十多歳正是在事業上打好基礎的時間點,及抓取方向的重要時刻,一個女人若因為如此而無法發揮,等到生了小孩回職場,又要照顧家庭,心繫小孩,如何可以在職場上站穩?

 

 

真希望兩岸的公司放棄這種想法,不要抹殺了女人對社會的貢獻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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