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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上篇中提到了流量的重要性,因為這些流量所帶來的,是機會是現金。但流量多,却不一定會產生效益。為什麼呢?

 

 

接下來,用實例來討論【互聯網+ 】的應用,來帶出應有的規劃思維。

 

 

2013年我進入了中國市場,初次拜訪一位客戶,此公司在中國擁有 7000 多家零售門店。簡報才正開始顯示出 CRM Life Cycle,營銷總監打斷話問我:朱總監,我們如何去建構 O2O。我傻了!做完虛到不行的簡報後,回去找度娘好好請教了一下,到底啥叫 O2O?中文翻譯為線上線下,Off-line to On-line or On-line to Off-line。看了半天,又是一個舊瓶新裝,台灣早十多年不就有這東西了嗎?若以 IT 技術角度看,是的,簡單的很;但若從中國市場背後的成因來看,其實對他們來說很重要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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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此,我要再給大家一個觀念:【中國的商業模式,不一定適合台灣及其它國家。】

 

很多人在做商業模式時,都習慣性拿自己最成功的案例去複製,常常忽略了當地人的風俗文化及社會背景。這就是為什麼很多台灣企業到了中國無法生存的原因。

 

中國在近五年來,突然在手機 APP 上有了重大的突破,加上淘寶、京東及一號店這類電商的崛起,先不論假貨泛爛的問題(現行已經好很多),當買個襪子菜瓜布都在電商買時,實體店面的超市及小雜貨店如何生存?這兩年不少店面在跳樓求現時,店門口還不忘寫著:「我恨馬雲,都是馬雲害的。」的大字報,不僅是小店家受傷,連同大品牌廠商都開始害怕,不是怕東西賣不出去,而是實體店面到底是否要繼續經營及如何經營的問題。所以,中國很多品牌企業必須要喊出 O2O的商業模式,想辦法讓線上購物的顧客引流到實體店來。而這些困擾,台灣並沒有(至少目前為止)。

 

 

回到【互聯網+】的定義,除了網網相連外,有一個重要的思維是:「關連的網路要是屬【同一社群】!」

 

很多傳產在建置【互聯網+】時,認為只要直接把最終消費著連進微信公眾號或服務號,沒事丟一點好文章給消費者,關注超過幾百萬人,生意就會源源不絕,就認為做到了【互聯網+】了,但若不做,又擔心公司會落後其它競爭者。

 

其實,這觀大錯特錯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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波特十多年前競爭優勢中有一個很有名的理論:Value Chain】,把它用在【互聯網+】裡,其實是很不錯的應用。

 

請記住,你在經營一個社群,而不是一個網站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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