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魯斯迪再次被起訴,罪名為:『殺害現任妻子芭芭拉!』
起訴魯斯迪的辯方,和二十年前卡洛琳案的檢查官都是同一人,湯米。

二十年前,湯米因將重要證物,命案現場印有魯斯迪指紋的酒杯搞丟了,法官以罪證不足當場宣判魯斯迪無罪。
二十年後,湯米用同樣的手法,再次起訴了魯斯迪。當年幫魯斯迪的辯護律師,桑迪,因為肺癌化療身體虛弱,卻為了證明好友的清白,拖著病體上場親自再為魯斯迪辯護。

兩個和魯斯迪親密的女人都死了,不禁讓人懷疑,魯斯迪到底是什麼樣的一個人,為什麼被他愛過的女人,都不明不白的死了呢?

故事開始在魯斯迪一早起床,看著身邊的冷冰冰的芭芭拉已無氣息。據上次被判無罪已快二十年,此時的魯斯迪再過幾天就六十歳了,並擔任了法官。芭芭拉二十年前為了老公的外遇,付出了慘痛的代價,芭芭拉帶著兒子奈德離開了魯斯迪到外地教書,但心裡實在無法承受這事件,終而得到嚴重的躁鬱症。魯斯迪將她和兒子接回家,照顧著足不出戶的妻子,生活雖一生不變,偶而芭芭拉發些脾氣,但也算是平平靜靜。

法醫來了,判定芭芭拉的死,是因為高血壓併發心臟衰竭,芭芭拉遺傳自父親,父親也是相同的病因死亡,『自然死亡』,是芭芭拉的死因。

湯米的助手吉姆懷疑法醫的鑑定結果,最主要的起因是:「魯斯迪為什麼等到芭芭拉死了二十四個小時後,才打電話給兒子,身為法官的他,難道不知要先報警嗎?是不是在煙滅證據?將現場佈置為『自然死亡』?」於是吉姆及湯米開始收集證據,追查追查著,發現了魯斯迪的另一項醜聞-一年多前的外遇。因此,更判定了殺害妻子的動機。

這次作者的故事手法不同於前一本,利用時間軸,分為 2007/3/19 魯斯迪生日、2008/09/29 芭芭拉死亡及 2008/11/04 法官選舉三個事件點,並利用每個人的自白方式,去描述這一整個故事。

第一大篇,為被告魯斯迪、檢查官湯米、兒子奈德及外遇對象安娜的自白,故事穿插於這三個時間點,作者厲害的是,時間點看起來雖凌亂,但每一個自白背後都有著線索,看到後面都會另人恍然大悟!

第二大篇是此書的重點,魯斯迪競選成功,成了郡立最高法官,但因為被起訴而暫緩上任,接下來,就是檢方及辯方在法院裡的攻防。於上次不同的是,魯斯迪這次第一個就上場做證人,為自己辯護:『我沒有殺芭芭拉!』是這次魯斯的訴求,這是最危險的手段,但也是最沒有辦法的手段。這次桑迪的戲份少了很多,主角變為兒子奈德。作者籍由奈德的自白,描述了法院發生的一切。經過上次的教訓,湯米是有備而來,這次湯米的證人及據證充份了許多,經過二十年的磨練,湯米的表現更加純熟,好幾次,讓桑迪無法招架。

兩次因為外遇被起訴,一個是外遇的女人卡洛琳,一個則是自己的妻子,可憐的魯斯迪如何為自己辯護?

當然,書名已告訴讀者,魯斯迪是無罪的!此書不是偵探小說,在混亂的線索中找出證據去判定被告有罪,而是利用法院的攻防,證明檢方提出的證據薄弱,而證明被告無罪。但事實呢?

第三大篇,如【無罪的罪人】,作者將事實放在魯斯迪的自白中。兩次的審判過程,魯斯迪其實都知道兇手是誰!但為了保護所愛的人,將這煎熬放在自己身上,對自己的無知慾望贖罪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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